新疆伊犁重大坍塌溃浆事故:18人遇难,45人严肃追责
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卡拉亚尕奇乡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重大坍塌溃浆事故,造成18人不幸遇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9305.32万元,这起事故不仅给遇难者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安全生产责任的深刻反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近日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45人因未履行好职责被严肃追责。
据了解,事故发生在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处露天采坑,该公司以生态恢复治理之名违规回填尾矿料,长期向北露天采坑回填无法固结的尾矿料,形成大量的尾矿浆,随着荷载的不断增大,采坑底层发生断裂坍塌,尾矿浆瞬间溃入井下,造成大量井下作业人员失联和设备损毁,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伊犁公司违规实施生态恢复治理项目,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调查报告还指出,天助设计院编制的《方案》存在重大缺陷,设计依据严重失实,未能有效指导伊犁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部门在事故发生前也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伊犁公司的违规行为,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面对这起惨痛的事故,我们不禁要问:为何在安全生产如此重要的今天,还会发生这样的悲剧?这背后暴露出的,是部分企业和个人对安全生产责任的漠视和疏忽,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是员工的生命保障,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侥幸心理。
此次事故中,45人被追责,他们或许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疏忽、失职或渎职行为,他们的被追责,既是对遇难者及其家属的一个交代,也是对社会公众的一个警示,我们要深刻吸取这起事故的教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要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要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的违规行为,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社会公众也要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这起新疆伊犁重大坍塌溃浆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生产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未来的日子里,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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